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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 心理評估
運用臨床心理學的知識,為受助人的性格、行為及智力狀況作出評估或診斷。評估方法包括科學化的心理測驗、行為觀察和面談等。
二. 心理治療
根據心理學的理論和原則去協助受助者解決各種情緒、思想或行為上的困擾,例如:過份憂慮、恐懼、抑鬱或人際等問題。治療的最終目的為促進個人的心理健康及適應能力,例如:改變受助者對事物的觀點、感受及情緒反應。心理治療的方法包括認知治療、行為治療、心理分析治療、家庭治療及遊戲治療等。
三. 心理健康教育及諮詢
向公眾提倡心理健康,對各種與心理學有關的社會現象提供意見,以及向相關的專業人仕提供諮詢及訓練。
四. 研究工作
運用統計學及社會科學的方法來研究人類行為及心理狀態,從而增加對人類心理的認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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